6月10日,格力电器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了《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》,公开指控奥克斯空调生产销售不合格的空调产品。据多位消费者反映,奥克斯空调虽然价格相对便宜,但其耗电量却相当大,这引起了格力的关注。因此,格力电器将这些型号带至自己的实验室进行测试,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验证,最终发现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均不符合国家标准。
涉及的具体型号包括KFR-25GW/NFW+3、KFR-35GW/NFI19+3、KFR-25GW/ZC+2、KFR-35GW/NFY+3、KFR-35GW/NFW+3、KFR-25GW/NFI19+3、KFR-26GW/NFA1+3以及KFR-35GW/ZC+2等共计8个型号。这类型号属于1.5P小功率机房或商务用途的单体机房中央空調。
以其中一个例子——KFR-25GW/ZC+2为例,该型号标称能效比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(即能效比为3.59),然而第三方实测结果显示仅有2.68,远低于国家二级能效标准(能力比需达至少为3.40)且与强制性标准(能力比需达至少为每千瓦小时运行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)的差距显著。
家电行业人士指出,由于当前家电能效标识主要基于实验室环境下测定的理想参数,而国家对于此类标识并未严格规定,因此虚假标识现象较为普遍。这种情况下厂家的自检行为往往依赖厂家的自觉性。而作为家电领域龙头企业之一,格力的此次举报具有示范作用,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市场环境。
业内人士表示:“早在2017年时,一场与奥克斯之间的专利权纠纷就曾发生,在那之前奥克斯被指控未经许可使用格力的专利技术。”这次事件表明,对那些模仿但“学艺不精”的竞争对手来说,即使是拥有先进技术的大公司也不可能坐视其所谓“碰瓷”行为而不作为。此事持续发展情况,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。